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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地起價 強迫交易 北京一搬家公司6人獲刑

2021年08月13日09:38 | 來源:北京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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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(biāo)題:四方兄弟搬家公司6人獲刑

  昨天,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強迫交易案在朝陽法院公開宣判。因犯強迫交易罪,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被朝陽法院一審判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;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強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,罰金4萬元;公司員工徐某江等5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1年6個月不等,均被判處罰金2萬元。

  法院審理查明,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間,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為攫取非法利益,其法定代表人、實際控制人趙某強通過電話與客戶約定較低搬運費用,誘使客戶使用該公司提供的搬家服務(wù),后指使擔(dān)任車組長的被告人徐某江、文某強、豆某豐、豆某飛、任某紅等人在搬運時單方面提高搬運費用,并以停止搬運、拒不離開、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客戶支付較高費用,犯罪事實達43起,嚴(yán)重擾亂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。法院判決書顯示,43起犯罪事實共涉金額13萬余元,單筆最高為1.6萬元。

  朝陽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以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(wù),侵害了被害人的交易自由,情節(jié)特別嚴(yán)重。被告人趙某強作為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主要負責(zé)人,組織、策劃實施強迫交易行為,系對公司直接負責(zé)的主管人員;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直接參與實施強迫交易行為,系直接責(zé)任人員,被告單位四方兄弟搬家公司、被告人趙某強、徐某江等5人的行為均已構(gòu)成強迫交易罪。鑒于被告人趙某強當(dāng)庭認罪認罰,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從犯,且有坦白、認罪認罰情節(jié),故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強從輕處罰,對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減輕處罰。(記者 張蕾 通訊員 黃碩)

(責(zé)編:袁菡苓、章華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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